知书房

终于硬着头皮啃完了这部号称心理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小说。说实话,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舒了一口气,倒不是被故事打动,而是庆幸这场漫长的文字折磨终于结束了。亨利·詹姆斯这位"文学巨匠"的晚期作品,简直像一场精心设计的文字迷宫游戏,而读者就是那只永远找不到出口的老鼠。 首先得说说这个折磨人的叙述方式。詹姆斯晚期那种绵延不绝的长句,一个段落能绕出七八个转折,读到后面已经忘记前面在说什么了。特别是那些插入语套着插入语的句式,活像俄罗斯套娃,拆开一层还有一层。我怀疑作者是不是故意在考验读者的肺活量——毕竟要憋着一口气读完一个长达十余行的句子确实需要点本事。这种文风放在二十世纪初可能算前卫,但放在今天看来,实在有些故作高深。 故事本身其实挺简单:一个美国富豪的女儿嫁给意大利王子,后来发现丈夫和自己继母有染。但詹姆斯硬是把这么个可以三言两语讲完的故事,抻成了两卷本的大部头。最让人困惑的是,所有关键情节都发生在幕后,读者只能通过人物之间拐弯抹角的对话来推测发生了什么。这就好比看一场话剧,演员们都在讨论台上发生的精彩情节,而观众却只能看到空荡荡的舞台。 人物塑造也让人摸不着头脑。主角玛吉·韦弗就像个活在真空里的理想主义者,她对丈夫出轨的反应不是愤怒,而是开始了一场精妙绝伦的心理博弈。这种处理方式确实很"詹姆斯式",但实在不够人性化。更别提那个象征意味浓厚的金碗了,作者似乎把所有深意都塞进了这个道具里,结果反而让整个故事显得刻意做作。 翻译也是个问题。原著已经够晦涩了,中译本更是雪上加霜。很多地方明显是在硬译,完全不顾中文的表达习惯。特别是那些表现人物心理活动的段落,读起来就像在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我经常要反复读上三四遍,才能大概明白人物到底在想什么——而这很可能还不是作者原本想表达的意思。 不得不承认,詹姆斯的写作技巧确实高超。他对人物心理的刻画之细腻,对社交场合描写的之精准,都堪称典范。但问题是,这种技巧展示得太过明显,以至于读者时刻都能感觉到"看啊,我在进行文学创作"。这就好比欣赏一位魔术师表演,却总能看到他袖子里的机关。 《金碗》就像一件过于精致的艺术品,美则美矣,却少了些打动人心的力量。它让我想起那些博物馆里的古董瓷器:专家们会为它的工艺啧啧称奇,但普通观众只会觉得"哦,又一个花瓶"。也许这就是所谓"作家中的作家"的宿命——被同行奉为圭臬,却很难赢得普通读者的真心喜爱。
金碗
金碗
金碗
亨利·詹姆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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