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房

说实话,翻开《老古玩店》前我完全没料到会这么上头。狄更斯不愧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魔法师,硬是把一个关于债务和逃亡的老套故事,用他招牌的细腻笔触和黑色幽默熬成了一锅让人欲罢不能的文学浓汤。小耐儿这个角色简直像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但又比童话真实百倍——她提着破旧的小篮子穿过伦敦贫民窟时,那种天真的勇气和早熟的忧郁混在一起,看得我心脏直抽抽。 最绝的是狄更斯塑造人物的功力。奎尔普这个反派简直能在我噩梦里开连锁店!驼背、龅牙、动不动就把自己拧成麻花的肢体语言,配上那种神经质的恶毒,每次他咧着嘴笑我都想隔着书页给他一拳。但奇怪的是,这个扭曲的矮个子高利贷者反而让整部小说焕发出诡异的生命力,就像给灰暗的伦敦街道突然打上一束绿色的舞台追光。相比之下,《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雷格里简直像纸片人般单薄。 要说瑕疵也不是没有。狄更斯式的大团圆结局确实有点机械降神的意思,老套的好人有好报戏码放在今天看难免让人撇嘴。但考虑到1840年的读者需要心灵安慰剂,这种处理反而透着种笨拙的温柔。特别当看到小耐儿最终在教堂长眠时,我突然原谅了所有刻意煽情的段落——这大概就是狄更斯的魔力,明明知道他在操控你的情绪,还是心甘情愿跟着他的笔尖又哭又笑。 比起同时代那些板着脸说教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老古玩店》最打动我的正是这种粗粝中的诗意。狄更斯把贫民窟的煤灰都写成了闪光的星辰,当祖孙俩在深夜的旧货店里盘点那些破烂玩意儿时,那些生锈的钥匙、褪色的绸缎突然都变成了抵抗残酷世界的盾牌。这种带着泪光的浪漫主义,比十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式的直白说教更有穿透力。合上书才发现自己早把指甲掐进了掌心,这种阅读体验在当代小说里已经很难找到了。
老古玩店
老古玩店
老古玩店
查尔斯·狄更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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