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房

终于把《简·爱》啃完了,说实话,这本比我想象中好读得多。虽然有些宗教说教段落让人忍不住想跳过,但简这个角色实在太有魅力了,她那种"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时,我们是平等的"的倔强,简直像一记耳光打在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规范上。 最打动我的是简在洛伍德学校的成长经历。海伦·彭斯这个角色虽然出场时间不长,但她那种近乎圣徒般的宽容与简的激烈反抗形成奇妙对比。我一直在想,要是海伦能活下来,她和简会发展出怎样的友情?特别是读到海伦临终时简蜷缩在她身边的场景,勃朗特用那么克制的笔触写出来,反而比煽情的描写更让人心碎。谭波尔小姐的出现则像黑暗中的一束光,证明在那个压抑的环境里,依然存在善良的榜样。 罗切斯特先生这个角色真是令人又爱又恨。一开始觉得他傲慢得令人发指,但随着故事发展,特别是他那些尖刻的自嘲和藏在粗暴外表下的脆弱,反而让他显得格外真实。他和简之间的智力较量写得精彩极了——很少有小说能把男女主角的对话写得像一场精彩的击剑比赛。不过我必须说,他把伯莎·梅森锁在阁楼这件事,无论用19世纪还是今天的标准来看都相当有问题。勃朗特对这个情节的处理方式很值得玩味,她既没有完全谴责罗切斯特,也没有美化他的行为,这种道德上的模糊性恰恰显示了小说的深度。 圣约翰·里弗斯这个角色就很有意思了。表面上是完美的牧师形象,但他那种冷酷的"为了上帝的事业"可以牺牲一切的姿态,某种程度上比罗切斯特的缺陷更可怕。他求婚那段简直令人窒息,特别是他说"你生来就是为了劳作,而不是为了爱情"时,我差点把书摔了。勃朗特在这里展现了惊人的洞察力——有时候,以崇高名义进行的压迫比赤裸裸的恶行更具破坏性。 小说的结尾部分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继承遗产后回到失明的罗切斯特身边,这个安排看似传统,实则暗含颠覆性。注意看细节就会发现,他们的权力关系完全颠倒了——现在是简在经济上和情感上都占据主导地位。这种微妙的变化让这个"从此幸福生活"的结局有了全新的解读空间。勃朗特没有让简通过婚姻获得地位,而是让她先获得独立,再自主选择回归,这个顺序很重要。 相比《傲慢与偏见》那种精巧的社会喜剧,《简·爱》的粗糙感反而成就了它的力量。勃朗特的文风有时确实不够优雅,但那种近乎蛮横的情感强度,让每个场景都像用凿子刻在读者脑海里。特别是对荒原的描写,简直像把约克郡的风暴直接灌进了书本里。这种原始的能量,或许就是为什么160年后的今天,我们读起来依然觉得 electrifying。 要说缺点,可能是某些情节转折略显突兀,比如那个从天而降的遗产。但考虑到勃朗特当时必须遵循的出版规范,她已经尽可能地在这个框架里塞进了最多叛逆的内容。有趣的是,我读完后找了点勃朗特的生平资料,发现她把自己对女性独立的思考都注入了简这个角色,难怪读起来如此真实有力。 最后不得不提那个著名的"读者啊"的段落。现代作家大概不敢这样直接打破第四面墙,但勃朗特这么一做,反而让简的倾诉有了惊人的亲密感。这种叙事上的大胆尝试,在今天看来依然前卫。总的来说,虽然有些段落需要耐心,但《简·爱》绝对值得花时间细读——它不仅是一部爱情小说,更是一部关于尊严的宣言。
简·爱
简·爱
简·爱
夏洛蒂·勃朗特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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