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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狱等状四种》的文本编排让人摸不着头脑。四种文书类型混杂在一起,没有明确分类标准。其中最费解的是"为狱"部分,既不像奏议也不像判词,语气含糊得反常。某种程度像汉代司法文书,但格式又明显不符。文本中频繁出现的"某某曰"句式,在汉代官文书中极为罕见。如果是伪作,伪造者显然对汉代司法流程缺乏基本了解;如果是残本,残缺程度又过于严重。这种半吊子的文献实在让人无从下手。
为狱等状四种
为狱等状四种
为狱等状四种
佚名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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