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房

快快读完,意犹未尽,如果能对比画面画例,更是极妙之法。可以对照,文字与画,互相品鉴。普通读者,手头上都没有画。若只看文字,有点空中楼阁之嫌。我买一家之言,且孤陋寡闻,门外之人,大放阙词之无知狂妄路上。今日偶然翻到此书,匆匆翻阅,遗憾之中,难免抱怨,有辱前辈。
古画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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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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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山水序
画山水序
画山水序
宗炳  著
中国古代绘画美学论文。宗炳著。最早载于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后收入明刊本《王氏画苑》、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中国画论类编》等版本中。宗炳(375—443)。南朝宋画家,字少文,南阳涅阳(今河南镇平)人。家居江陵(今属湖北),擅长书法、绘画和弹琴,好游山水,信奉佛教,曾作《明佛论》。《画山水序》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篇关于山水画的美学论文,作者对佛学精神的体悟也体现在这篇论文的基本美学命题“畅神”说之中。所谓“神”,既是指与佛学之“道”相联系的“神明”,一种无限、绝对的精神本体,又是指已经掌握了这个“道”的超脱、自由的主体精神。在客观方面,“山水以形媚道”,“质有而趣灵”,即山水自然处处都亲附着,显现着这个精神本体,并因此而显得有“灵”有“趣”。山水画固然要“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但亦应象领会典籍那样“旨微于言象之外”,即超越“形”的有限性而去领会那无限的“神”。这是构成“畅神”说的一重含义。书中尽管论述了类似西方透视法的远近法,但最终仍归结为得“嵩、华之秀,玄牝之灵”,即为了得山水之“神”。在主观方面,已经“含道”的主体在“映物”、“味象”、“应目会心”中,感发着自身的自由无限的内在精神,使得“万趣融其神思”;在和山水之“趣”的这种两忘俱一中,主体精神也得到了无限的解脱、展发和怡悦。这是“畅神”说的又一重含义。《画山水序》的“畅神”说,既深化了顾恺之“以形写神”说,又突出了主体表现的意义,对中国古代的后期写意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乐论
乐论
乐论
阮籍  著
三国魏阮籍作。《乐论》继承孔子以来儒家的音乐观念。中国古代乐论正统思想的核心是“和”。《礼记·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宋代理学家程颐概括的更为明确: “礼只是个序,乐只是个和。”这个“和”并不单指狭义的和谐,它包括音乐的性质,音乐美的标准以及音乐的社会作用等等。而且儒家的论乐总是与礼相提并论的,只有礼乐同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相亲相敬。阮籍在《乐论》中完全继承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孔子只是开个头,并未举出大概,而他却要细加考察。首先他指出“和”是音乐最高的审美标准,也是圣人、先王制乐的准则。只有合于这个标准,才能实现“移风易俗”的社会功能。在“昔者”与“其后”的比较中,他推出雅乐是“正乐”的范本,因为它“使人无欲,心平气定”,甚至使孔子在齐闻《韶》,竟然“三月不知肉味”。最后归结为“圣人之乐,和而已矣”。儒家之所以这样推崇“平和”及雅乐,因为它符合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中庸思想;雅乐的内容多以演述文治武功为主,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威。所谓“礼乐正而天下平”,就是要求礼不能逾其制,乐不能失其声,这样才能尊卑有序,定象平心。阮籍甚至认为,礼乐虽然与时俱变,但“和”的准则却不能改,只要“改其名目,变造歌咏”就行了,其结果必然把雅乐引向公式化概念化的死胡同。与雅乐相对立的是淫声,这是传统音乐思想家所摒弃的“邪音”。值得重视的是, 《乐论》正视淫声是衰末之世的音乐, “乐废则淫声作”,而且这种音乐来自现实,题材广泛,为“百姓”所“安服”。 《乐论》说它“取于近物,同于人间;各求其好,恣意所存;闾里之声竞高,永巷之音争先;儿童相聚,以咏富贵,刍牧负戴,以歌贫贱;君臣之职未废,而一人怀万心也。”淫声虽然违背了和的宗旨,其感染力却远远为雅乐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