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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安节的《乐府杂录》堪称唐代音乐文献中的瑰宝,其价值不仅在于记录宫廷乐制,更在于它捕捉到了盛唐向晚唐过渡时期音乐文化的微妙嬗变。当我们细读这部看似零散的笔记,会发现它实际上构建了一个立体的音乐世界——既有太常寺的庄严雅乐,也包含教坊的俗乐新声,甚至还有来自西域的胡部乐舞。这种兼容并蓄的编排方式,恰恰反映了唐代音乐"采四方之音以为己用"的恢弘气度。 在音乐史的长河中,段安节具有独特的观察位置。他身处唐昭宗时期,既能看到开元天宝年间音乐鼎盛的余晖,又亲历黄巢之乱后乐工散佚的凋零。这种双重视角使他的记录兼具历史厚度与现场感,比如记载《霓裳羽衣曲》时,既能追溯其西域渊源,又详述当下演奏时的器乐配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对俗乐的记载比《教坊记》更为系统,对乐器形制的描述比《通典》更富细节,这种文献互补性正是《乐府杂录》不可替代的价值所在。 细究其书写策略,段安节采用了看似随意实则精巧的三重结构:先以雅乐确立正统,继以俗乐展现活力,终以乐器考辨技术细节。这种结构暗合唐代音乐"礼俗相济"的特质。他记录《秦王破阵乐》时,既写太宗时的武舞原貌,又记当时演出的新变,这种历时性对比尤见功力。更难得的是,书中保留了不少音乐术语的原始发音,如"轧筝"的"轧"字标注"乌八反",为后世研究唐音提供了珍贵语料。 将《乐府杂录》置于音乐文献谱系中观察,其承前启后的节点意义更为凸显。它上承崔令钦《教坊记》的俗乐传统,下启宋代《碧鸡漫志》的词乐研究,中间又与南卓《羯鼓录》形成胡俗乐对话。书中关于歌唱技法的"声振林木,响遏行云"等描写,直接影响后世声乐理论;而对琵琶指法的记载,更成为解读敦煌乐谱的重要参照。个人认为,段安节最卓越的贡献在于突破了官方乐志的框架,让龟兹乐师与教坊歌妓的声音同样得到尊重,这种文化平等观在当时实属超前。 当代读者或许会惊讶于书中记载的某些细节与现代音乐实践的暗合,比如描述"移调"手法时提到的"商同调,羽同调",与今日民族音乐学的调式理论惊人地一致。这提醒我们,唐代音乐并非博物馆里的标本,而是仍然流动的文化基因。每次重读《乐府杂录》,总会被那些跨越时空的音乐瞬间打动——当段安节写到歌者张红红隔屏记谱的传奇时,我们仿佛听见了盛唐最后的余音在纸页间回响。这种将技术性记录与文学性叙事完美融合的笔法,正是中国传统音乐文献最动人的特质。
乐府杂录
乐府杂录
乐府杂录
段安节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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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山水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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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炳  著
中国古代绘画美学论文。宗炳著。最早载于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后收入明刊本《王氏画苑》、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中国画论类编》等版本中。宗炳(375—443)。南朝宋画家,字少文,南阳涅阳(今河南镇平)人。家居江陵(今属湖北),擅长书法、绘画和弹琴,好游山水,信奉佛教,曾作《明佛论》。《画山水序》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篇关于山水画的美学论文,作者对佛学精神的体悟也体现在这篇论文的基本美学命题“畅神”说之中。所谓“神”,既是指与佛学之“道”相联系的“神明”,一种无限、绝对的精神本体,又是指已经掌握了这个“道”的超脱、自由的主体精神。在客观方面,“山水以形媚道”,“质有而趣灵”,即山水自然处处都亲附着,显现着这个精神本体,并因此而显得有“灵”有“趣”。山水画固然要“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但亦应象领会典籍那样“旨微于言象之外”,即超越“形”的有限性而去领会那无限的“神”。这是构成“畅神”说的一重含义。书中尽管论述了类似西方透视法的远近法,但最终仍归结为得“嵩、华之秀,玄牝之灵”,即为了得山水之“神”。在主观方面,已经“含道”的主体在“映物”、“味象”、“应目会心”中,感发着自身的自由无限的内在精神,使得“万趣融其神思”;在和山水之“趣”的这种两忘俱一中,主体精神也得到了无限的解脱、展发和怡悦。这是“畅神”说的又一重含义。《画山水序》的“畅神”说,既深化了顾恺之“以形写神”说,又突出了主体表现的意义,对中国古代的后期写意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