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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客863390
2025年09月04日
翻阅徐炫的《五代新说》,不少读者会把目光放在五代人物的奇闻轶事上。我读完这本书两次,更关注的是作者对历史细节的把握和选择。生活在宋代,作者写五代旧事需要特别谨慎。他没有刻意回避敏感内容,但处理得很克制。这种分寸感说明他不仅是记录者,更理解历史书写的复杂性。看似简单的笔记体,背后是深思熟虑的表达方式。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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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新说
徐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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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狱等状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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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狱等状四种
佚名 著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香港购回相当数量的竹简,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赠竹简。经由专家考证,这两批竹简属于同一批出土简牍,因而将之合并称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包括《为狱等状四种》及“律令杂抄”。2013年刊布的《为狱等状四种》是岳麓书院藏秦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收录发生于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间的15则疑难案例的文书资料,其性质或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类似。《为狱等状四种》涉及了财产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财产犯罪中又以“盗”罪*受重视。案例涉及“盗杀人”“盗埱冢”等与盗相关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盗与分”“受人货财以枉律令”等特殊财产犯罪也在资料中有所体现。通过研究可知,秦代有关财产的犯罪*终量刑均指向“盗”的量刑方式。或许这时的“盗”概念的外延较后世更为宽泛,属于一类与非法获取公私财产有关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汉律令中的规定已颇成体系,对其定性比较明确,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往往在于量刑而非定罪。至于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难,一般出现在“捕校上”的程序要件是否满足。
松漠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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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漠纪闻
洪皓 著
宋洪皓撰。三卷。成书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皓字光弼,江西鄱阳人,政和(1111—1118)间进士。南宋建炎三年(1129),以征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被拘留燕京15年,其间随笔录有关于金国之事,以惧被金人发觉而焚其稿。后归宋,复追忆金国历史、政治以至杂事而成此书,颇详实可信。绍兴二十六年长子洪适为之校刊,以正续2卷问世。乾道九年(1173),次子洪遵又为补遗1卷。四子洪迈撰《容斋三笔》,记有金国俘虏之苦,谓是《松漠纪闻》遗文。《纪闻》还记有关于回鹘之事。对研究金史、契丹史、回鹘史均有参考价值。作者别有《金国文具录》,为《纪闻》的姊妹篇,已佚,仅见《三朝北盟会编》引录。有洪氏三瑞堂刊本,其中附有《松漠纪闻考异》。通行有《国学文库》第四编所收版本。
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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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
左丘明 著
《国语》又名《春秋外传》《左氏外传》相传是春秋时期左丘明所撰的我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宋代以来,包括康有为在内的多位学者怀疑《国语》为西汉刘歆的伪作。该著作记录范围为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约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灭(公元前453年)。《国语》中包括各国贵族间朝聘、宴飨、讽谏、辩说、应对之辞以及部分历史事件与传说。
精选书评
知书客929999
这本《五代新说》读起来很迷惑。徐炫记录的史事比较杂乱,内容也不够完整。很多地方看了几遍还是搞不清楚。他说要写五代的新鲜事,可是重点不突出,东一块西一块。有些人物故事写得还行,但整体上找不到主线。可能是他想写的太多,结果什么都没写透。读完后对五代的认识还是很模糊,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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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客158735
八月苦暑中偶得此书,旬日即尽。所述五代旧事,虽标新说,实则杂采野史,穿凿附会处比比皆是。徐氏自负才识,每于叙事间横加议论,然多迂阔之谈,未得史家三昧。其文笔虽不乏警策之句,终觉刻意求奇,失之自然。五代乱世,本当秉笔直书,乃以小说家言淆乱视听,良可叹也。壬寅秋分后二日,倦翁漫记于沪上小筑。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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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客638693
自暮春至仲夏,灯下细读此书凡六十余日。末卷所载五代典章制度,稍涉枯燥,然徐氏以小说笔法写史,于刀光剑影间窥见人情冷暖,实为难得。其叙事如老吏断狱,纤毫毕现;议论似冷月照水,透彻骨髓。乱世中忠奸并立,贤愚杂处,读罢令人掩卷长思。以文运事,以事载道,非徒逞才藻者所能为也。壬寅夏五,枕书斋主记于吴门。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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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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