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房

谈及古代棋艺典籍,《棋经十三篇》总像一道若隐若现的屏风,既透出智慧的微光,又投下晦涩的阴影。作为一个在围棋门槛前徘徊的现代人,那些"得算篇""虚实篇"的标题总让我想起学生时代被数学公式支配的恐惧——它们排列得如此整齐庄重,仿佛在嘲笑我这种连"气"都数不清的业余爱好者。我常对着手机里保存的电子版发呆:这些用"夫万物之数,从一而起"开篇的文字,真的能指引我在棋盘上走出像样的棋形吗? 记得第一次翻开这本相传为北宋张拟所著的棋经时,那种扑面而来的陌生感令人窒息。文中将棋局比作战场,说"棋者,意同于用兵",可我这个连象棋"马走日"都要想半天的脑袋,如何能理解"战未合而算胜者,得算多也"这般玄妙的兵法思维?更让我困惑的是,那些看似具体的指导——比如"宁输数子,勿失一先"——落实到19路棋盘上时,我依然会为要不要抢占某个角部而纠结半天。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割裂感,像极了中学时背诵的物理公式与实验室里总对不上的数据。 但最令我着迷的,反倒是那些超出技术层面的哲学思考。第十三篇"杂说"里提到"胜不言,败不语",这种对棋手修养的要求,在现代竞技围棋中几乎成了反讽。如今我们看到的职业棋局解说,哪次不是胜者侃侃而谈败者黯然离席?这让我不禁怀疑:古人下棋时真能保持这般超然的态度吗?还是说,就像现代人把《孙子兵法》挂在办公室墙上一样,这些道德训诫更多是一种理想化的标榜?这种古今价值观的错位,反而比棋艺本身更引发我的思考。 我特别钟情于那些流露人性温度的片段。比如"凡棋有益之而损者,有损之而益者",这话表面在说棋局中的得失转换,细想却像极了人生际遇的隐喻。某个失眠的深夜,我盯着这句话出神——这不正是我去年放弃升职机会后,反而获得更多闲暇时光的写照吗?这种跨越千年的共鸣,让这部棋经突然从高不可攀的圣典,变成了可以对话的老者。或许古人编纂这类典籍时,本就暗藏了超越棋枰的人生智慧? 当代职业棋手对《棋经十三篇》的态度也颇值得玩味。AlphaGo横空出世后,那些关于"不得贪胜""入界宜缓"的古老训诫,在人工智能的算力面前显得如此苍白。但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越是顶尖的棋手,越会引用其中的只言片语来解释某些"感觉"。这让我恍然大悟——也许这些文字从来就不是操作手册,而是培养棋感的启蒙诗。就像音乐学院的學生要研习巴赫,不是真的要照搬巴洛克时期的演奏技法,而是为了触摸音乐本质的某种脉动。 我常想象北宋文人研读这部棋经的场景:烛光摇曳的书房里,他们是否也会像我一样,对"拙者无功,弱者先亡"这样的句子感到刺痛?那些在科举失意后转向纹枰的士大夫,是否把人生不得志的郁结都投射在了黑白世界里?这种联想让我意识到,棋谱背后站着活生生的人,而棋经的永恒魅力,或许正在于它同时记录了技艺的传承与人性的颤动。 现在每当我下完一盘糟糕的网络对局,总会不自觉地翻看几段《棋经十三篇》。那些晦涩的古文不再让我望而生畏,反而成了治愈挫败感的良药——原来连古人都要面对"欲强外先攻内"的困境,我的愚形算什么?这种穿越时空的安慰,让我与这部典籍建立起某种私密的联系。也许有天当我能真正领悟"持重而廉者多得,轻易而贪者多丧"的深意时,就能在棋盘上看见不一样的风景。不过在此之前,我可能还得先解决更现实的问题:如何记住"打劫"的基本规则。
棋经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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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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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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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昂  著
书法论著,一卷。南朝梁袁昂撰。袁昂 (461~540),字千里,扶乐 (今属河南) 人。仕齐为吴兴太守,入梁,武帝用为吏部尚书,迁尚书令,位司空,卒谥穆正。《古今书评》是作者奉命品评历代书 家之作。对王右军、王子敬、羊欣等二十 五名自秦汉至齐梁,“皆善能书”的著名书 家,逐一加以点评,各家每以短语概括,文 字极其简洁,惜墨如金,如“韦诞书如龙威 虎振,剑拔弩张”,“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 有神”,“邯郸淳书应规入矩,方园乃成” 等,皆十分精辟。其次,作者以形象化的 笔法描述抽象的书体效果,将富有哲理的 点评与生动的比喻融为一体,如云:“庾肩 吾书如新亭伧父,一往见似扬州人共语, 语便态出。”“羊欣书似婢为夫人,不堪位 置,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陶隐居书如 吴兴小儿,形容虽未成长,而骨体甚峭 快。”再者,作者特别推崇张芝、锺繇、王羲 之、王献之四家之作,尊为“四贤共类,洪 芳不灭”。评价极高。传梁武帝亦有《书评》之作,与此书颇 为相似,论者以为可能是后人据此附益或 伪托而成。而袁氏此书,则钩玄提要,富 有开创性意义,实为我国书学史上较早期 书法品评专著之一。传世有《法书要录》本、《书苑菁华》 本、《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后两种简称 《书评》)和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 文选》本等。
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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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魏阮籍作。《乐论》继承孔子以来儒家的音乐观念。中国古代乐论正统思想的核心是“和”。《礼记·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宋代理学家程颐概括的更为明确: “礼只是个序,乐只是个和。”这个“和”并不单指狭义的和谐,它包括音乐的性质,音乐美的标准以及音乐的社会作用等等。而且儒家的论乐总是与礼相提并论的,只有礼乐同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相亲相敬。阮籍在《乐论》中完全继承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孔子只是开个头,并未举出大概,而他却要细加考察。首先他指出“和”是音乐最高的审美标准,也是圣人、先王制乐的准则。只有合于这个标准,才能实现“移风易俗”的社会功能。在“昔者”与“其后”的比较中,他推出雅乐是“正乐”的范本,因为它“使人无欲,心平气定”,甚至使孔子在齐闻《韶》,竟然“三月不知肉味”。最后归结为“圣人之乐,和而已矣”。儒家之所以这样推崇“平和”及雅乐,因为它符合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中庸思想;雅乐的内容多以演述文治武功为主,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威。所谓“礼乐正而天下平”,就是要求礼不能逾其制,乐不能失其声,这样才能尊卑有序,定象平心。阮籍甚至认为,礼乐虽然与时俱变,但“和”的准则却不能改,只要“改其名目,变造歌咏”就行了,其结果必然把雅乐引向公式化概念化的死胡同。与雅乐相对立的是淫声,这是传统音乐思想家所摒弃的“邪音”。值得重视的是, 《乐论》正视淫声是衰末之世的音乐, “乐废则淫声作”,而且这种音乐来自现实,题材广泛,为“百姓”所“安服”。 《乐论》说它“取于近物,同于人间;各求其好,恣意所存;闾里之声竞高,永巷之音争先;儿童相聚,以咏富贵,刍牧负戴,以歌贫贱;君臣之职未废,而一人怀万心也。”淫声虽然违背了和的宗旨,其感染力却远远为雅乐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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