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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客158735
2025年07月05日
八月苦暑中偶得此书,旬日即尽。所述五代旧事,虽标新说,实则杂采野史,穿凿附会处比比皆是。徐氏自负才识,每于叙事间横加议论,然多迂阔之谈,未得史家三昧。其文笔虽不乏警策之句,终觉刻意求奇,失之自然。五代乱世,本当秉笔直书,乃以小说家言淆乱视听,良可叹也。壬寅秋分后二日,倦翁漫记于沪上小筑。
五代新说
知书房
五代新说
徐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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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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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周书
佚名 著
《逸周书》,原名《周书》,在性质上与《尚书》类似,是我国古代历史文献汇编。旧说《逸周书》是孔子删定《尚书》后所剩,是为“周书”的逸篇,故得名。今人多以为此书主要篇章出自战国人之手。
奉天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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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录
赵元一 著
唐赵元一著。四卷,一百零二条。多据见闻,记唐四镇之乱始末,起建中四年(783)十月,终兴元元年(784)七月。所述泾原兵变,朱泚称帝,李怀光叛唐,德宗奔奉天(今陕西乾县)、梁州,以至李晟唐军收复长安等事,较他书为详,多为《新唐书》所采取。记叙详细史料可靠,可证《旧唐书》、《新唐书》之舛误。有《粤雅堂丛书》本、《指海》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为狱等状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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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狱等状四种
佚名 著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香港购回相当数量的竹简,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赠竹简。经由专家考证,这两批竹简属于同一批出土简牍,因而将之合并称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包括《为狱等状四种》及“律令杂抄”。2013年刊布的《为狱等状四种》是岳麓书院藏秦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收录发生于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间的15则疑难案例的文书资料,其性质或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类似。《为狱等状四种》涉及了财产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财产犯罪中又以“盗”罪*受重视。案例涉及“盗杀人”“盗埱冢”等与盗相关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盗与分”“受人货财以枉律令”等特殊财产犯罪也在资料中有所体现。通过研究可知,秦代有关财产的犯罪*终量刑均指向“盗”的量刑方式。或许这时的“盗”概念的外延较后世更为宽泛,属于一类与非法获取公私财产有关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汉律令中的规定已颇成体系,对其定性比较明确,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往往在于量刑而非定罪。至于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难,一般出现在“捕校上”的程序要件是否满足。
精选书评
知书客485386
自暮春至仲夏,断续阅完此书,竟觉味同嚼蜡。末二卷杂录琐事,强充门面,翻未数页便搁置案头。徐氏好记异闻,不辨真伪,录俚俗,载谶纬,观之者生厌,览之者蹙眉,岂堪称为信史之作耶?若论笔力之芜杂,见识之浅陋,更令人不忍卒读。窃以为此书不过稗官野史之流,不足与正史并列。壬寅长夏孤云题于澧水之畔。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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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客929999
这本《五代新说》读起来很迷惑。徐炫记录的史事比较杂乱,内容也不够完整。很多地方看了几遍还是搞不清楚。他说要写五代的新鲜事,可是重点不突出,东一块西一块。有些人物故事写得还行,但整体上找不到主线。可能是他想写的太多,结果什么都没写透。读完后对五代的认识还是很模糊,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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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客914968
五代史书多着眼大人物,徐炫却写小人物。我在图书馆翻到这本书,看完觉得真实。普通人活在乱世,日子艰难。有人坚持本分,有人随波逐流。徐炫不评价,只记录。老百姓的苦与乐都在字里行间。历史不只是帝王将相的故事,更多是平凡人的挣扎。这本书让我看到历史的另一面。
五代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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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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