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书籍
诗文
书单
上传书籍
暂无结果
知书客683172
2025年09月04日
"五代之兴亡,其人物之盛衰,犹之弈棋,胜负无常,而局终人散,不过一梦耳。"
五代新说
知书房
五代新说
徐炫 著
立即阅读
推荐阅读
史佚书
知书房
史佚书
史佚 著
一卷。周尹佚 (生卒年不详)撰。佚又作逸,周太史,故又称史佚。《通志·氏族略》 云:“少昊之子封于尹域,因以为氏,子孙世为周卿士,食采于尹,故或谓尹佚。即少昊之裔也。”班固认为佚是成康之臣,贾逵认为是周文王时人,杜预认为是武王太史。可能佚在周文、武王时任太史,成康时仍在世。《汉书·艺文志》墨家类注有《尹佚》二篇。《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 皆不著录。清人马国翰从《左传》、《国语》、《逸周书》、《说苑》、《淮南子》诸书辑为一卷。清孙诒让认为马国翰仅录 《左传》、《逸周书》所载史佚语及遗事数条,“无由定其为二卷之佚也。”又据《吕氏春秋》记载:“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又,有人将佚与太公、周、召列为四圣,言可为法,故《汉书·艺文志》以佚为墨家之首。该书现存的主要版本是清马国翰辑 《玉函山房辑佚书》本。
为狱等状四种
知书房
为狱等状四种
佚名 著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香港购回相当数量的竹简,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赠竹简。经由专家考证,这两批竹简属于同一批出土简牍,因而将之合并称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包括《为狱等状四种》及“律令杂抄”。2013年刊布的《为狱等状四种》是岳麓书院藏秦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收录发生于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间的15则疑难案例的文书资料,其性质或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类似。《为狱等状四种》涉及了财产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财产犯罪中又以“盗”罪*受重视。案例涉及“盗杀人”“盗埱冢”等与盗相关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盗与分”“受人货财以枉律令”等特殊财产犯罪也在资料中有所体现。通过研究可知,秦代有关财产的犯罪*终量刑均指向“盗”的量刑方式。或许这时的“盗”概念的外延较后世更为宽泛,属于一类与非法获取公私财产有关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汉律令中的规定已颇成体系,对其定性比较明确,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往往在于量刑而非定罪。至于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难,一般出现在“捕校上”的程序要件是否满足。
春秋事语
知书房
春秋事语
佚名 著
先秦帛书。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记载春秋历史的古佚书。原书无题,整理小组据内容定为《春秋事语》。存十六章,每章以句首为章名:一杀里克章,二燕大夫章,三韩魏章,四鲁文公卒章,五晋献公欲得随会章,六伯有章,七齐桓公与蔡夫人乘舟章,八晋献公欲袭虢章,九卫献公出亡章,十吴人会诸侯章,十一鲁桓公少章,十二长万宋之第士章,十三宋荆战泓水之上章,十四吴伐越章,十五鲁庄公有疾章,十六鲁桓公与文姜会齐侯于乐章。每章记一事,不分国,亦不编年。所记史事最早者为十一章中鲁隐公被弑(前712),最晚的是三章内的韩、赵、魏三家灭知氏(前453)。文字以记言为主,亦记事,所记基本与《春秋》三传和《国语》等书相同。在校勘上有重要价值。
精选书评
知书客231625
从五月开始读到八月结束,花了三个月才看完这本书。后两卷是别人补的,我只随便翻了一下。作者想写五代的历史,但内容很乱,没有条理。人物故事东一块西一块,看不出重点。有的地方写得很细,有的地方又突然跳过。我觉得作者自己也没想清楚要写什么。看完以后还是不明白五代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能是我水平不够吧。二〇二三年秋记于北京。
五代新说
知书房
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客371645
《五代新说》写的是乱世中的普通人如何活下去。书中人物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他们坚持做对的事。比如一个小吏宁可丢官也不肯冤枉好人,一个老兵省下口粮给逃难的百姓。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候,人也能够选择善良。这本书没有英雄传奇,但普通人坚守本心的故事更打动人。读完后我觉得,不管环境多难,保持正直总是值得的。
五代新说
知书房
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客638693
自暮春至仲夏,灯下细读此书凡六十余日。末卷所载五代典章制度,稍涉枯燥,然徐氏以小说笔法写史,于刀光剑影间窥见人情冷暖,实为难得。其叙事如老吏断狱,纤毫毕现;议论似冷月照水,透彻骨髓。乱世中忠奸并立,贤愚杂处,读罢令人掩卷长思。以文运事,以事载道,非徒逞才藻者所能为也。壬寅夏五,枕书斋主记于吴门。
五代新说
知书房
五代新说
徐炫
知书房
推荐阅读
知书房
知书房
知书房
精选书评
知书房
知书房
知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