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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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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  

五代南唐后主李煜撰。称书有八字法,谓之“拨镫”,自卫夫人并钟繇、王羲之,传授于欧阳询、颜真卿、褚遂良、陆柬之等,流传于当时。记述了擫、压、钩、揭、抵、拒、导、送之法:擫者,擫大指骨上节,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钧;压者,捺食指著中节旁;钩者,钩中指著指尖钩笔,令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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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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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头像知书客894874
说起来有些恍惚,在人生最摇摆不定的二十五岁,我竟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翻开了这本被无数人翻阅过的《书述》。纸张边缘已经泛黄卷曲,像是被太多迷茫的手指摩挲过。这本书很奇怪,它不是教人如何写作,更像在诉说写作如何吞噬一个人。 最初几页就让我怔住了。那些句子像潮湿的雾气,慢慢渗进皮肤里。"写作是不断揭开自己的伤疤",这样的句子让人读着读着就忘了呼吸。我原以为写作该是光鲜亮丽的事,像橱窗里陈列的精装书,可这里写的全是暗处发酵的思绪。那些关于灵感枯竭时的描写,简直就是我此刻生活的写照——每天坐在电脑前,光标闪烁得像在嘲笑我的空白。 最刺痛我的是中间那段关于"写作的背叛"。作者说每个字落笔的瞬间,就已经背叛了最初想表达的那个念头。这让我想起自己写过又删掉的无数文字,它们确实从未准确传达过我心底那些模糊的悸动。就像现在,我甚至不确定这些文字是否真的表达出了我的迷茫。 书中那些关于"未完成"的章节最让我着迷。作者说最完美的作品永远停在想象里,一旦写出来就注定残缺。这解释了我为什么总在开头就放弃——或许潜意识里我在保护那个完美的可能性?但更可能是害怕面对现实的平庸。 合上书时,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图书管理员开始收拾东西,我却还坐在那里,被一种奇怪的共鸣钉在椅子上。这本书没有给我答案,反而把问题撕扯得更开。但奇怪的是,这种共通的迷茫竟让我感到一丝慰藉。原来在文字的迷宫里,早有人留下过相似的脚印,只是我们都找不到出口。
2025年07月02日
用户头像知书客829081
文人著书立说,本该是件严肃的事,可如今翻开《书述》,却总让人疑心这不过是又一场文字游戏。那些看似高深的道理,仔细琢磨不过是些老生常谈,被华丽的辞藻包裹着,倒像是给陈腐的思想披上了新衣。书中反复强调的"文以载道",可这道究竟是什么?是那些被历代文人嚼烂了的伦理纲常,还是作者自己都未必弄明白的抽象概念? 所谓"格调为筋骨",听起来冠冕堂皇,可细读之下,那些刻意为之的排比对仗,不过是虚张声势的把戏。就像个蹩脚的戏子,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却掩饰不住内里的空洞。更可笑的是那些堆砌的典故,活像暴发户炫耀家财,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读过几本书。这样的文章,倒真应了那句"辞藻为冠冕"——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最叫人啼笑皆非的是对读书的推崇。作者把读书说得如此神圣,可他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却像是把各种经典名言放在锅里乱炖,既失了原味,又添了股迂腐气。读书若是只为了卖弄学问、装点门面,倒不如去学门实在的手艺。那些口口声声说要"济世救人"的文人,有几个真能放下身段做些实事? 我常想,古人写书是为了明理,今人写书多半是为了留名。这《书述》里的道理,说得头头是道,可照着去做,怕是要把活人教成木偶。那些看似深刻的修身养性之法,不过是把活生生的人塞进礼教的模子。说到底,与其读这样的书,不如去市井中走走,看看真实的人生百态。
2025年07月02日
用户头像知书客945078
很多人说《书述》这本书很难懂,读起来很费劲。其实这本书原本是用古代白话写的,里面夹杂着很多当时的方言土话。现在的人读不懂,主要是因为方法不对。读秦汉以前的书,甚至唐朝以前的书,都需要先懂一点文字学,至少要看过《尔雅》这样的书。 章太炎先生讲过怎么读古书,他说《尚书》里的《盘庚》《洛诰》在当时就是普通的告示,现在觉得难懂是因为我们不懂当时的白话。《汉书》里说《尚书》就是当时的白话文。古代的书都是用当时的大白话写的,但是《尚书》特别难懂,因为《盘庚》用的是黄河以北的方言,《洛诰》用的是陕西那边的土话。 《汉书》还说过读《尚书》要配合《尔雅》一起看,因为《尔雅》是解释当时方言的书。《书述》的情况也差不多。这本书用的也是古代的白话文,里面有很多当时的日常用语和地方话。现在的读者直接看,肯定有很多地方不明白。 我觉得读这种书之前,应该先看看文字学的基础书。至少要明白古代的字是什么意思,怎么用。不然就像看外文书一样,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不知道在说什么。章太炎先生的方法是对的,读古书要先懂古代的语言。可惜现在很多人都不注意这一点,拿起古书就直接读,结果越读越糊涂。
2025年07月02日
用户头像知书客366918
说来真是奇妙,三十岁这年才第一次完整读完这本被誉为"写作圣经"的《书述》。读完后不禁感慨,那些年我浪费了多少时间在无意义的写作摸索上,这本书早该成为我的案头必备。斯蒂芬·金的文字就像一位老友,用最平实的语言讲述最深刻的道理,那些关于写作的箴言在书页间闪闪发光,字字珠玑。 记得初学写作时,总觉得要堆砌华丽辞藻才算好文章。如今才明白,真诚才是写作的第一要义。就像金在书中所说:"好故事就像埋在地下的化石,等待作者去发掘。"这句话让我醍醐灌顶——原来写作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发现并呈现那些本就存在的故事。这种顿悟让我放下了多年的写作包袱,开始用更自然的方式表达。 书中那些关于坚持写作的建议,读来格外动人。金提到自己即使在被车撞后仍坚持每天写作,这种执着让我羞愧。回想起自己多少次以"没灵感"为借口搁笔,殊不知写作就像肌肉一样,需要持续锻炼才能保持状态。现在我把他的建议贴在书桌前:"每天写两千字,雷打不动。"一个月下来,竟完成了过去半年都写不完的作品。 最打动我的是书中那些关于"第二稿=第一稿减10%"的建议。我曾以为好文章是靠不断添加内容打磨出来的,现在才懂得减法的重要性。每次重读自己的作品,我都会问:"这句话真的有必要存在吗?"这种思考让我的文字变得更加精炼有力。 合上书页时,突然意识到这本书教会我的不仅是写作技巧,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就像金从洗衣房工人到畅销书作家的蜕变,写作路上最重要的不是天赋,而是那份永不言弃的坚持。此刻我的书桌上摆着刚写完的第三篇小说,虽然离成功还很远,但至少,我已经在路上。
2025年07月02日
用户头像知书客132055
书法之道,贵在修身养性,一笔一画皆显人品。能写得一手好字,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更是个人修养的外在体现。不要过分追求形似,徒有其表终难动人;不要刻意标新立异,哗众取宠反而失了本真。结体是书法的骨架,用笔是书法的血脉,章法是书法的神韵,墨色是书法的气韵。收藏万卷碑帖,不如精通一家风骨。所有艺术门类中最易入门却又最难精深的,莫过于书法了。 有志于此道者,日日临池不辍,终能自成一家;心浮气躁之人,浅尝辄止,终究只能做个门外汉。初学之时,心性未定,最易受师友影响。虽未刻意模仿,但朝夕相处间,不知不觉便沾染了对方的习气。待到中年,方知要改掉积习,却发现那些毛病已如影随形。唯有持之以恒,才能渐入佳境。每每提笔之时,常自省察;搁笔之后,又觉不足。有时深夜展卷,忽然悟得日间未解之妙;有时晨起临帖,顿觉昨日所书尽是瑕疵。 执笔要稳,落笔要准,行笔要活,收笔要净。笔锋所至,如君子之行,不疾不徐;墨迹所留,似智者之言,不卑不亢。观历代名家法书,可见其人之风骨;赏当代佳作,能识作者之心性。习字既久,渐渐懂得:书法之道,不在炫技,而在养心;不在形似,而在神完。一幅好字,当如君子之交,淡而不厌,久而不倦。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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