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房

从钟繇的《用笔法》中读来,总觉得纸上谈兵多于实际效用。随着书法练习的深入,越发觉得那些玄之又玄的笔法理论,不过是对自然书写的一种过度解读。人总是很难相信,真正的好字需要如此繁复的规则束缚。文中那些所谓的"藏锋""露锋",在真实的书写中往往浑然天成,何必刻意为之? 想到王羲之的《兰亭序》与颜真卿的《祭侄文稿》,真正传世的杰作何曾拘泥于这些条条框框?从钟繇的理论中,看到的不是书法的真谛,反而是一种对创造力的桎梏。或许这就是理论与实践永远存在的鸿沟。能理解其初衷,但唯一不变的总是变化。 虽是笔法之论,也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形式的执着。但艺术终究是心灵的外化,过分追求技法规范,反而失了书法最可贵的性情流露。这些理论,对初学者或有裨益,但对真正的艺术创作,恐怕弊大于利。
用笔法
用笔法
用笔法
钟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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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无哀乐论
声无哀乐论
声无哀乐论
嵇康  著
晋人嵇康著,从声音本性与情感特征的关联上研究音乐本质的著作。同阮籍一样,他们都去探究追寻“乐”的“自然”本体;与阮籍不同的是:嵇康从“养生论”角度去发掘,而“养生论”在阮籍的乐论中没有什么地位。嵇康认为音乐可以养生,而养生的根本在于精神上的和,因此,嵇康认为音乐的本质就是“和”。《声无哀乐论》的直接理论基础是他的养生论。这种养生,与道家“全身保生”的养生不同,主要是“养神”即培养个体人格的独立性。但是,《声无哀乐论》又不是以“养生”为直接出发点的。他的直接出发点在于“养生”后面的“本体”——“和”。“和”不仅是“养生”而且也是“乐”的“本体”。人体有盛衰,“和”不变;音乐有“五音”,“和”常存。“乐”的“本体”—“和”,是永恒的常驻不变的,它本身没有欢乐与悲哀可言。人之所以感到似乎“乐”有“哀乐”,是把现象与本体混为一谈了。在嵇康看来,“哀乐”是人的情感的体现,是情感的特征,与“乐”的“本体”不是一回事,“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但又有一定的联系。”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如果你高兴了,就从“和声”中听到欢乐;如果你悲哀了,就从“和声”中听到忧愁。其实,“和声”还是“和声”,它并不改变本性,还是如风一样,自由吹拂。至于你感到“哀乐”那是你的情感使然,并非声音使你“哀乐”。这一点,在美学上有重要价值。它强调了主体自身情感状态在审美和艺术欣赏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审美感受的个体差异现象。“声无哀乐”而人能感受哀乐,人有哀乐却不能改变声音,正说明声音超越了哀乐,不被哀乐所局限。这正是艺术的本质。就是要使艺术超出有限而达到无限,使“至和之声,无所不感”,“兼御群理,总发众情。”